今年以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紧紧围绕推深做实“一抓双促”工程,强化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不断放大“头雁”示范引领效应,努力夯实村级组织基础。
落实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基础待遇,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基本和绩效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落实人身意外伤害、医疗、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制度。参照村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探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星级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星级兑现绩效报酬。
出台实施办法,对获评五星级的村或社区,除兑现绩效报酬外,核增“两委”干部奖励报酬。对连续3年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成效好,且无违纪违法等情形的,给予村和社区正职干部、副职干部激励报酬。对在抗洪抢险、重大公共卫生安全等突发性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好的,一次性核发“两委”干部绩效补助。
按照总量和增幅明确村“两委”干部奖励标准,即当年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5万元、7万元、9万元;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增幅达到20%、30%、50%以上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
拓宽成长空间,加大从优秀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招聘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选拔因文明创建等工作突出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挂任乡镇街道党(工)委委员,从19个评选为“脱贫攻坚红旗村”中推荐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挂任乡镇党委委员,享受乡科级副职工资待遇。结合乡镇党委换届,提前摸排村党组织书记作为“三类人员”人选。
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区委委员、“两代表一委员”、“两优一先”人选,选树省市级先进典型。
出台方案,拓宽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关怀渠道,加强对患有重大疾病、因公受伤、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生活困难的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帮助力度。乡镇街道组织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体检、开展家访等。落实村干部离任补助等制度,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担当作为,引领推动发展。(作者:陶永锋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