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是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近一段时间以来,安徽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检+警”的良性互动关系,完善升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提供保障。
12月14日,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与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共同召开了联席会,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许海峰,埇桥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李拥军出席会议出席会议,埇桥区检察院、埇桥分局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上,与会双方分别就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进行了进一步交流,重点解读了《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决定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搭建“检警”协作重要平台,明确了该办公室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职责等,并就如何细化办公室工作流程及规范、如何组建协作配合工作领导小组等前期筹备工作进行了讨论。
联系会议上,与会双方一致认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合建立的平台,将能够有效加强双方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统一认识、消除分歧,进一步形成“大控方”格局,实现双赢共赢多赢。双方一致表示,将突出强调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明确责任分工,依法依规开展侦查活动和检察监督工作的要求,推动统一依法惩治犯罪的政策理念和执法司法标准,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推动构建新时代新型“检警”关系。
随后,公检两家还就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规范取证、提前介入、信息共享、立案及侦查活动监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其他需要协调配合衔接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发言。会后,双方参观了埇桥分局的办案分中心。
下一步工作中,公检双方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机制,细化办公室工作运行的制度规范,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李文 徐脉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