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海口9月21日电(记者陈碧琪)海南省政府日前印发通知,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2020-2024年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明确5类人才可认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
《标准》指出,满足以下标准之一的外籍人员可认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的《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以最新版本为准)中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年度收入达到人民币30万元及以上的外籍人才;符合海南省公开发布的“急需紧缺外国人工作岗位目录”要求的外籍人才;地级市以上外国人工作许可行政部门确认的临时申报的急需紧缺外籍人才;省重点产业园区管理部门确认的临时申报的企业急需紧缺外籍人才。
据悉,《标准》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参照《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劳动力市场需求制定,以薪酬水平为指标,注重实绩和贡献,突出市场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市场需求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