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外汇局网站 责任编辑:何宇 2020-10-10 09:03:31

汇发〔2020〕16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相关推荐
上海上线“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便利化”应用场景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4月1日正式上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境内运费外汇支付便利化”应用场景。该场景依托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通过航贸区块链网络对接上海市税务局的发票数据,实现海运费发票信息的线上自动核验与跨行付汇数据的可信互认。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 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主责主业,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重点支持企业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互联互通建设,以资金融通助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民心相通。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稳步推进区域改革 助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行稳致远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紧紧锚定全岛封关运作目标,稳步推进区域改革,推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增效扩面,进一步助力省内企业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往来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