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总统佐科维已经签署了就业综合法案,并正式成为2020年有关创造就业的第11号国家法令。为了配合这项法令,印尼政府将推行失业保障纲领,印尼中央政府决定拨款6万亿盾作为初步资本。
根据就业综合法第42条第2款载明,供失业保障纲领的初步资本至少为6万亿盾,这笔资本将取自印尼国家收支预算案的预算开支。
届时失业保障纲领将由印尼劳工社会保障机构(BPJS Ketenagakerjaan)和印尼中央政府负责管理,这项纲领是为非自愿性失业人员提供保障的。
按计划,失业保障纲领将在印尼全国各地根据社会保险的原则推行的,因此若是员工或工人一旦失业,他们还是能保持适当的生活水平。按照就业综合法第46C条文的说明:“获失业保障的会员全是已缴纳会费的个人,这笔会费是由中央政府负责支付的。”
失业保障纲领的好处就是将为失业者提供现金,工作市场信息渠道和工作培训,这项纲领最多仅能给予6个月的工资。
另一方面,佐科维总统也制定失业保障纲领的资金来源,将取自社会保障纲领的会费或是劳工社会保障机构的营运资金,有关失业保障纲领资金的进一步规定将载入政府条例之中。
此外,印尼政府也再次重申,供健康社会保障机构和劳工社会保障机构的初步资本只有2万亿盾,这笔资本取自国家收支预算案的预算开支,两者都是国家劳工和卫生保障纲领的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