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份起,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对辖区内13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情况进行摸排建档,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规范主体经营行为,强化快速检测作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管职责。
埇桥区市场监管局督促全区13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市场内肉禽类、水产经营户、蔬菜类等重点经营户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在册“一户一档”,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场内巡查,发现存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实施进货查验、信息记录和自查制度,不得采购、贮存和销售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不得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运输、贮存、销售及鲜活水产品暂养过程中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
埇桥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的功能,每日完成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以及非法添加物等项目快速检验任务并将数据上传至省局平台同时将检测数据在市场入口处通过LED显示屏公示,进一步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入场销售者档案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确保入场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溯。(永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