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肥东县完成41家国有企业、1926名退休人员(其中党员297人)社会化管理工作,提前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内容。为不折不扣的完成此项工作,肥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多措并举,今年3月份在征求和吸纳各单位意见后,于4月份肥东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肥东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东办发[2020]7号)文件。同时成立肥东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并细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肥东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微信交流群,及时解答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在移接交过程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并编制移交工作资料。
5月中旬召开该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专题推进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实施办法、专门安排相关单位作交流发言,并对参会业务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财政局(国资委)及时将任务分解到乡镇(园区),压实乡镇(园区)主体责任,并要求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主动对接移交企业开展工作,尽快签订退休人员移交协议,办理移交手续,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最终,按时间节点该县提前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黄中果 胡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