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税总:分两步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票电子化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博玉 2020-12-23 10:48:17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称“专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称“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税务总局自2015年起分步推行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称“电子普票”),受到纳税人欢迎。2020年9月1日以来,又在宁波、石家庄和杭州新办纳税人中先后开展了专票电子化试点。新推出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称“电子专票”)样式更简洁、领用方式更快捷、远程交付更便利、财务管理更高效、存储保管更经济,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根据《公告》,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也可以通过上述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相关推荐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举办专家圆桌研讨活动

6月26日下午,“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专家圆桌研讨活动顺利举行,,各方围绕“一带一路”税收征管产品体系和纳税服务产品体系和第六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筹备工作建言献策、凝聚共识。

退税笔数同比增长116%!优化离境退税政策首月显成效

记者6月1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优化离境退税政策实施首月(4月27日至5月26日),全国税务部门办理离境退税笔数同比增长116%,退税商店数量明显增加,退税金额显著增长,为吸引境外旅客来华购物、激发入境消费潜力提供积极助力。

“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会议在北京召开

4月24日—25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会议在北京“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