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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责任编辑:博玉 2017-04-11 16:53:00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 提升利用外资质量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信息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

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3号)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大引资引技引智力度,扩大我市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争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排头兵,制定以下措施。

一、降低外资准入门槛

(一)积极落实国家开放措施。允许在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贵金属(金、银、铂族)、锂矿等勘察采矿领域,以及综合水利枢纽、公路客运、食用油、主粮、原糖加工、船用中低速柴油机制造等领域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石油、天然气领域对外合作项目,由中方投资者直接向国家有关部委申请备案。

(二)加大服务业开放力度。按照国家部署,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限制,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在经营性电子商务、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经营、加油站建设经营、主题公园建设经营、外轮理货等领域,允许在我市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鼓励外商投资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现代物流、会议展览、检验检测认证等专业服务业。

(三)鼓励外商投资制造业。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圳行动计划,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先进制造业,推动外资进入实体经济。在投资者资质、资本财力、高管资格、政府特许、投资规模、工艺技术、环境保护、空间布局、总量控制要求等方面,外资制造业企业与内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允许在海工设备、轨道交通设备、生物液体燃料、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消费级无人机、摩托车领域设立外商独资生产企业。

(四)借力CEPA深化深港合作。充分发挥CEPA协议作用,深化深港服务业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合作,将前海打造成服务业吸引外资的高地。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我市设立独资公司,从事带乘务员飞机租赁服务、民用飞机的维修和保养服务、船舶维修和保养、为内地至港澳航线经营人提供船舶代理服务,从事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我市设立独资企业,从事国产影片发行、电影放映、音像制品制作、演出经纪业务。

(五)引导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同等适用于外资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建立健全PPP政策框架体系,试点外资参与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轨道交通、公路、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的PPP创新。

(六)支持外企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我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科技产业专项行动。鼓励境外机构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研发中心、技术中心、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符合我市规定条件的,予以资金支持。支持外商法人企业承担地方各类科技项目,鼓励其按对等原则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七)支持外籍人才创新创业。试点建立境外专业人才资格准入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外的职业资格,取消执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市民同等待遇。依法依规为来深创新创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子女提供停居留便利。对符合公安部相关规定要求的外籍人才,放宽申请办理签证和永久居留证件方面的资格条件,来深停留不超过90天(含)且未在华就业的,可办理5年内的多次往返R字(人才)签证;在华就业的,入境后凭工作许可证明可直接申请办理5年内的工作居留证件。

二、精准扩大招商合作

(八)建立精准招商联动机制。针对产业链关键环节精准招商,结合实际制订精准化招商引资鼓励目录。编制市区两级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市级层面聚焦重点行业、园区、项目,统筹指导各区产业定位布局。区级层面瞄准目标企业精准发力,引导项目落地。

(九)大力引进各类总部项目。结合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要求,加大对全球性跨国公司、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投资促进力度,紧密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产业,开展针对性强的招商活动,推动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层次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落户。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和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十)突出细分产业招商方向。围绕实施“十大行动计划”的创新发展战略布局,积极引进数控机床、智能制造、增材打印等先进制造业外资,引进电子商务、外包服务、研发设计、展览展会等现代服务业外资,引进计算机及通信设备、半导体及零部件等高新技术产业外资和工业软件、集成电路、平面显示等关键制造环节外资,引进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外资,在十大未来产业集聚区等区域落地。

(十一)重点推动高端技术招商。持续跟踪全球前瞻性、突破性技术,积极引进科研院所、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等创新资源。打造十大海外创新中心,构建国际协同创新平台,促进高端技术引进合作。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参与我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外资溢出效应。

(十二)合作开发河套片区。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契机,根据《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加快河套片区深港合作开发,以创新和科技为主轴,充分发挥福田、皇岗双口岸优势,建设重点科研合作基地,打造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形成深港双方互利共赢的发展局面。

(十三)科学设立引进项目库。发挥产学研一体化引进的乘数效应,推进引资引智引技工作有机联动。建立目标引进人才库、目标引进企业库、目标引进研究机构库、目标引进技术库,从全产业链视角组织招商,四库同步,协同工作。

三、提升外资发展质量

(十四)保障外资项目用地需求。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实施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专项保障,在现有基础上,可按有关规定对土地出让价格作进一步优惠。探索对产业区块控制线实施闭环管理,加大“工改工”改造力度,探索存量工业企业就地转型以租换股。对存量工业用地扩产厂房及辅助设施用于制造业重点企业发展而提高容积率的,不计收地价。

(十五)促进存量企业优化结构。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通过推动供应链重组、产业链重构和价值链重塑,提升现存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层级。建立重点工业转型升级企业库,超前规划培育,推动外资在制造业及其配套领域转型升级、持续发展。

(十六)鼓励外资企业提质增效。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打造深圳质量、深圳标准,健全品牌管理体系,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提升内在素质,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大力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品牌竞争力和商品质量,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效益,促进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形成更多更高质量的有效供给。

(十七)创新跨国企业资金管理。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境外融资便利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促进资金双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便利化水平。

(十八)拓展便捷的融资渠道。引导各类产业基金对外资企业开展股权投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支持企业利用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资产证券化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十九)利用基金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各类外资、合资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落户深圳,做大做强,夯实股权投资基础,优化资源配置。允许在前海设立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探索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支持政策。

四、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十)打造宜商的政策环境。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与适用机制,通过个案形式探索在前海商事活动中部分适用香港法律。各区(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加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

(二十一)平等享受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积极申报我市促进科技创新、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总部企业发展、金融业等各项产业扶持资金及政策。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落实外资企业享受国家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等优惠政策。

(二十二)构建统一的审批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核外商投资企业具体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统一标准、统一时限。对外商投资企业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工商、外汇登记及其他手续,无需事前备案。

(二十三)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依托前海深港合作平台,切实发挥我市与商务部共建跨国投资与法律培训中心的作用,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支持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分中心,共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制。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健全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五、完善组织保障体系

(二十四)建立利用外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利用外资工作联席会议,分管市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一事一议扶持政策,及时解决外资工作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贸信息委。

(二十五)建立优质高效的服务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市、区分级服务机制,对重大、优质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市区联动、部门联动、专人跟踪服务,为外资提供项目落地前的政策咨询及生产经营中的部门协调服务。建立与招商引资相适应的产业、行业、企业、项目载体等信息平台,拓展驻外代表处的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信息资讯、实地考察、对接洽谈、贸易摩擦应对等服务。

(二十六)开展服务外企专项活动。支持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市领导挂点服务企业名录。对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专项服务活动,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加投资、扩大产能。

(二十七)鼓励各区出台配套政策。各区(新区)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投资促进活动。鼓励各区(新区)结合实际,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特色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各区(新区)建立外商投诉受理机制,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出资人权益。

(二十八)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深圳市招商引资鼓励目录

附件

深圳市招商引资鼓励目录

依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等文件,制定本目录,主要包括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对深圳产业链和产业群的提升具有先导作用,对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需要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产业和领域。

目录包含深圳市优先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等5个大类,16个产业领域,151个细分类别。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按照我市有关产业规划排序,具体条目依据国家放宽外资行业准入导向和我市实际情况确定。本目录由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进行动态修订。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基于4G和5G的接入网设备、核心网设备制造;

新型光通信器件、光传输核心芯片、骨干网传输设备研发和制造;

云存储设备、用于云计算系统的服务器、负载均衡设备、云平台系统等云计算设备研发及制造;

智能传感器、多功能传感器、化学及生物量传感器等传感器及节点设备,物联网终端设备、近距离无线通信节点设备等各类物联网网关、物联网设备制造;

北斗导航系统应用核心元器件、北斗应用技术系统、北斗智能手机终端等卫星导航研发、制造及产业化;

集成电路制造,芯片级封装、圆片级封装、硅通孔、三维封装、球栅阵列封装、多芯片组件封装、插针网格阵列封装等先进封装和测试技术的开发、制造及产业化;

高分辨率液晶显示器面板、OLED显示器面板、激光显示器件、柔性显示器件、3D显示产品等新型屏显示器件制造;

新型电子元器件生产,包括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

(二)互联网产业。

移动网络和移动多媒体技术,新一代移动视频编解码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接口、智能终端感知技术、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基于IPv4/IPv6技术过渡的骨干网络改造,基于IPv6技术的骨干网和接入网组建、网络运营服务、软硬件平台建设;

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务(PaaS)、设施即服务(IaaS)等云计算应用服务,云计算系统相关技术标准、关键技术、系统解决方案设计;

物联网应用服务,包括智能交通、电网、水务、医疗、环保、物流、安防、供热、供气、监控、公共安全等服务;

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内容、移动搜索、移动办公、位置服务、移动社交、在线医疗、在线教育、在线娱乐、共享应用和远程桌面等移动互联网创新应用及产业化;

基于工业系统、传感器技术、数据挖掘技术与互联网技术,面向个性化定制与柔性化生产的工业互联网服务;

面向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图像识别、专家系统等需求,基于深度学习、人机交互等技术的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

基于海量数据采集、数据预处理、分布式存储与管理、数据分析与挖掘、数据检索与可视化等的大数据技术及应用。

(三)新能源产业。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

能量型动力电池组、电池正极材料、电池隔膜、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及再制造技术研发及装备制造;

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

智能电网装备,包括智能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智能输变电、智能配用电及控制技术与设备制造,新能源并网技术相关的控制类设备制造;

核燃料加工设备制造,核电站设备及零部件制造,核设施实体保护仪器仪表开发,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

先进储能材料、储能装备、储能电站的建设及相关设备制造;

风电整机控制系统、风电变桨系统、风电变流器、风电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等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制造,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页岩油气、深海油气勘探开发技术研究与装备制造,氢气制取、存储、运输技术研发与装备制造,海洋能、地热能等其他非常规能源技术研发与装备制造。

(四)新材料产业。

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新一代高温半导体材料、信息存储及读取材料、高性能覆导电性材料、电子浆料等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锂离子电池材料、镍氢电池材料、燃料电池材料、储能电池材料、高能储氢电池材料、超级电容器材料、随机信息存储材料、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型能源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生物材料、环境降解材料、工程环保涂料、环境污染治理材料、电子电器产品限用物质替代材料、低碳型和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生态建材、节能低碳建材等生态环境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高性能复合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芳纶复合材料,特种纤维材料,树脂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纤维、颗粒增强的铝基、钛基、镁基复合材料,原位自生强化的钛合金等制造;

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超导材料、石墨烯材料、3D打印材料和智能仿生材料等前沿新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纳米碳管的低成本制备及其应用技术、金属表面晶粒纳米化处理技术、纳米粉体产业化技术、纳米涂层技术研发。

(五)文化创意产业。

基于超级计算和云计算的3D内容自动生成软件、跨平台3D游戏引擎、智能终端3D交互式图形系统、数字电视内容生成软件,3D场景建模技术、3D图形引擎技术、3D视频编解码技术、三维动作捕捉与识别技术、高逼真快速渲染技术、交互式感知技术等数字内容生成和内容数字化技术研发应用;

网络媒体内容自动分类技术、个性化检索技术、数字内容保护与监管技术,移动设备的数字信息压缩、摘要、格式转换与传播技术;

动漫游戏制作引擎软件和开发系统,原创动漫游戏产品、动漫游戏公共服务平台、动漫游戏内容开发衍生产品和服务,数字音乐、手机媒体等数字内容产品的开发系统;

电子纸、阅读器等新闻出版新载体的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化;

影视剧创作、原创音乐创作,数字影视、文艺演出及相关的策划、导演、教育培训等;

高精密自动印刷、绿色印刷、立体印刷、快速印刷、无版印刷、彩色桌面排版、多色印刷,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清晰度制版系统开发与应用;

时装及时尚配饰设计,珠宝、眼镜、钟表、高档工艺礼品、艺术品、高档家具和装饰品的时尚创意产业;

创意设计、动漫、数字新媒体和时尚产业等领域品牌展览、会议、论坛,节庆文化艺术活动,文化会展。

(六)生物产业。

基因编辑技术、精准医疗相关技术,重组蛋白、靶向药物、人源化及人源性抗体药物制剂研制技术,单克隆抗体规模化制备集成技术和工艺,新型免疫治疗技术,新型细胞治疗技术,小RNA药物开发技术,降低免疫原性的多肽新修饰技术研发应用;

新型化合物药物或活性成份药物的生产;

基于新化学实体、新晶型、新机制、新靶点和新适应症的靶向化学药物及高端制剂的创制技术,提高药物安全性、有效性与药品质量的新技术,已有药品新适应症开发技术研究应用;

临床诊断的新型数字成像技术,多模态医学影像融合成像与处理技术研发,专用新型彩色超声诊断技术与高性能超声诊断设备制造,人体内窥镜的微型摄像技术与高清柔性电子内窥镜设备制造;

使用改性的新型材料编织的人工血管、生物复合型人工血管、新型覆膜血管制备技术,新型人工心脏瓣膜制备技术,颅骨修复材料和神经修复材料制备技术研发;

人工晶体、眼科植入物、人工韧带、中枢神经修复材料等植介入生物医用产品;

各类有创及无创呼吸机,持续血液净化系统,血液透析机,腹膜透析机,人工肝治疗仪,血液灌流、血浆吸附及血浆置换设备和耗材,人工心肺机,左心辅助装置,自动除颤器等生命支持设备、专科治疗设备研发制造;

植入式脑起搏器、迷走神经刺激器、心脏起搏器、人工耳蜗等植入电子治疗装置研发制造;

新一代具有组织诱导性的骨、软骨、皮肤、肾、肝、消化道、角膜等组织工程产品研发制造;

生物育种,动植物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保种和开发,转基因抗虫、抗病、抗旱、耐盐和优质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等农业、林业新品种培育,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

生物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和发掘等方面的专业技术服务。

(七)节能环保产业。

中小功率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电动机用铸铜转子技术、永磁涡流柔性传动节能技术、永磁同步变频电机等高效节能电机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

节能建筑门窗、隔热和安全性能高的节能膜生产,集防火、保温、降噪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建筑墙体和屋面系统等绿色建材生产;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分布式供电及并网技术推广应用,分布式电源生产;

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

垃圾焚烧发电、填埋场气体发电等技术及成套化装置的开发与应用;

城镇污水处理与回用、工业废水回用技术及成套化设备生产;

燃煤烟气脱硫脱硝,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开发与应用、PM2.5治理、船舶污染控制和港口岸电设施建设等大气污染防治;

土壤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和设备;

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技术和设备生产;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建筑设计,节能生产工艺设计、能源审计、节能管理与服务;

低碳技术产业化应用服务、低碳产品认证服务、碳交易市场化服务、排放数据统计核算服务、第三方认证服务;

环境技术评价,环境管理认证,环保规划和工程咨询,环保工程技术方案设计、施工、运营服务。

二、未来产业

(八)海洋产业。

豪华邮轮、旅游观光游艇及高性能执法作业船舶的设计开发;

船舶低、中速柴油机及其零部件的设计;

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

海洋石油、天然气钻井平台和生产平台,移动式多功能修井平台,液化天然气船等特种船舶的设计、建造、修理和改造;

海底地形探测系统、深潜器关键技术和装备、海洋矿产探测技术和装备、海底作业机器人等深海探测技术及装备研发制造;

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海洋地理信息与遥感探测系统、水下无线通信系统、船联网等海洋信息系统研究应用;

航运法律服务、航运信息服务、运价指数服务、船舶技术服务、船员劳务服务、航运交易服务、航运金融保险服务等现代航运服务业;

滨海、海岛等旅游资源开发利用,邮轮母港及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运营;

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开采以及储运技术研发应用;

海岸湿地及近海滩涂、红树林、珊瑚礁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修复,港口码头油污水集中处理。

(九)航空航天产业。

干线、支线、通用飞机及零部件开发制造;

无人旋翼、固定翼飞行器研发制造,无人旋翼、固定翼飞行器零部件、无人机复合材料研发制造,无人旋翼、固定翼飞行器集群控制系统研发制造;

航空发动机开发制造,航空航天用燃气轮机制造,新型涡扇发动机、新型涡轴发动机、新型涡桨发动机、新型活塞发动机等民用航空发动机整机及零部件制造;

航空航天机载产品及航电系统、燃油系统、液压系统、滑油系统、机载娱乐系统、电源系统、环控消防安全系统、照明系统、发动机动力系统、飞机健康在线管理系统等研发制造,空中交通管制和调度设备及系统研发制造,地面支持保障设备及系统研发制造;

航空器维修;

航空技术服务、现代航空物流、航空商务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等航空服务业,航空租赁等设备租赁业务;

航空器地面模拟训练系统开发制造;

航空器专用应急救援装备开发;

卫星通信应用系统、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卫星遥感应用系统等卫星应用产业化。

(十)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

高精度运动控制技术、模块化与嵌入式控制系统设计技术、高可靠实时通信网络技术、复杂装备系统仿真技术研发应用;

智能控制焊接、重载搬运、柔性装配、自动化辅助装备、电子制造、注塑冲压、物流分拣、检验检测、研发设计、技术服务等专用工业机器人制造;

社区监控机器人、教育娱乐机器人、烹饪机器人、扫地机器人、草坪维护机器人等家庭服务机器人制造;

电站检测维护机器人、救灾机器人、海底作业机器人,无人机、无人船、自动驾驶等特种机器人制造;

信息娱乐、运动健身、医疗健康、军用及特种用途的可穿戴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头盔、挂件、眼镜、腕表、手环、穿戴式外骨骼等新型可穿戴设备产品生产;

多参量集成传感器及自检校、自诊断、自补偿传感器制造;

全数字开放式数控系统、高精度高效率减速器、高性能低成本控制器、高分辨率绝对式光栅尺、研制编码器、伺服电机及驱动器制造;

智能家居的无线通讯、智能路由、智能安全监控、人机交互技术研究,具有互联网后台支撑、具备自学习功能的智能家居产品体系研究应用;

搬运机器人、码垛机器人、智能集装箱、智能叉车、自动化仓储系统等智能物流装备制造;

汽车智能仪表、自动驾驶系统、智能交通工具,整合应用传感、数据通信传输、计算机处理、系统工程技术的地面交通管理系统开发应用;

城市轨道交通减震、降噪技术应用,自动售检票系统(AFC),车门、站台屏蔽门、车钩系统,城市轨道交通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数字轨道电路及以无线通信为基础的信号系统开发应用;

虚拟现实及增强现实的技术研发与智能设备制造;

类脑神经计算系统、类脑信息处理等类脑智能领域的技术研究;

人工智能领域的芯片、传感器、操作系统、存储系统、高端服务器、关键网络设备、网络安全技术设备等基础软硬件技术开发,开源软硬件平台及生态建设;

基于人工智能的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识别、新型人机交互、自然语言理解、机器翻译、智能决策控制、网络安全等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十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消费电子类IC设计服务、网络通信类IC设计服务、智能卡类IC设计服务;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类IC设计服务、工业控制IC设计服务、电子仪器IC设计服务等集成电路设计服务;

深港两地信息传输服务业合作;

面向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城市及社区信息化应用解决方案提供;

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IT设施管理和数据中心服务,会议电视及图像等电信增值服务;

行业(企业)管理和信息化解决方案开发、基于网络的软件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咨询、运营维护和数据挖掘服务;

数字化技术、高拟真技术、高速计算技术等新兴文化科技支撑技术研发及应用服务。

四、制造业

(十二)先进制造业。

柔性显示,低温多晶硅和金属氧化物背板技术,高分辨率、超窄边框、低功耗、超薄化透明显示和3D显示,激光显示关键模组及系统,新型触控面板关键技术研发;

极低功耗高性能嵌入式CPU、射频芯片、信息安全芯片的研发设计,面向便携式应用的低功耗多核高性能芯片设计研发;

低成本光纤光缆、光纤预制棒及相关光器件,通信基站用石英晶体振荡器,新型通信设备用连接器、继电器、滤波器及线缆组件制造;

精密、高速、高效、柔性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及集成制造系统研发生产;

高压、高频、大容量电力电子器件技术,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技术,大功率变频技术与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技术,用于各类专用装备的特种电机及其控制技术研发;

高档数控系统、精密伺服驱动系统等高档数控设备关键功能部件及配套零部件技术,高档数控装备关键功能部件和整机性能测试实验技术,大型特殊部件精密加工技术研发应用;

3D打印技术研发及应用;

发动机叶片、机匣、涡轮等核心零部件加工装备,极限工具、复杂精密零件、复合3D打印等精密制造技术研发及装备制造;

飞行器蒙皮材料、能源系统、动力系统、控制系统、悬停系统等核心技术研发;

一体化数字航空飞行、高精度飞行姿态、云台控制及自增稳、机间信息共享、数据链通信及导航等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超高速超精密五轴联动、多轴联动车铣等加工装备制造。

(十三)优势传统产业。

素金类产品、贵金属镶嵌产品、银饰及流行饰品、翡翠镶嵌类产品,黄金珠宝加工耗材及表面镀层技术研发;

品牌钟表、精密钟表和时尚钟表,高品质钟表机芯,电波钟表等新型钟表,高端机械表、机械钟,钟表关键零部件制造;

品牌服装、高端面料、功能性服装生产,高档鞋业设计;

品牌家具、个性化定制家具、绿色环保家具生产;

大型、精密、复杂、长寿命模具的设计制造,注塑模、压铸模、冲压模等高档模具制造。

五、现代服务业

(十四)金融业。

金融机构的全国性业务创新实验室、产品研发中心;

香港金融机构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

取得CEPA“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的金融机构设立国内总部、分支机构;

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新兴金融机构;

供应链金融、小额贷款及其他中小企业普惠金融服务机构;

全国性商业银行各类资金清算中心,跨国企业全球结算中心,信贷、保险、证券统计数据信息服务机构;

为深港两地证券交易所跟踪对方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提供服务的机构;

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对冲基金;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金融服务外包及其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股权融资与交易服务机构;

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各大银行的私人银行部及证券、基金、期货等专项资产管理子公司等财富管理类机构;

知识产权、文化产权和环境排污权(碳排放等)交易市场;

金融监管技术开发、应用与服务,个人征信及企业征信服务及相关数据服务提供商。

(十五)现代物流业。

供应商库存管理、销售与运营计划、协同计划预测与补货等供应链管理技术服务,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自动识别和标识技术、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可视化技术、货物跟踪和快速分拣技术、移动物流信息服务技术、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道路交通信息通讯系统、智能交通系统、物流信息系统安全技术及立体仓库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快件跟踪查询、自动分拣、运递调度、快递客服呼叫中心等快递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快件分拣处理、数据采集、集装容器等快递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邮件、快件运输与交通运输网络融合技术开发;

航运经纪、航运代理、船舶管理、水路客货运代理;

涵盖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及商流的供应链增值服务;

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型开发铁路和支线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和站场设施的建设、经营;

仓储和转运设施设备、运输工具、物流器具的标准化改造;

跨境电商物流与海外仓建设。

(十六)其它现代服务业。

知识产权代理、转让、登记、鉴定、检索、评估、认证、咨询和相关投融资服务;

资信调查与评级等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软件开发、离岸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品牌展会和国家展会、展览综合服务、会展信息咨询和会展会务、经济和科技展览;

融资租赁、融资担保、信用担保服务;

技术交易机构、技术经纪机构、技术集成和经营机构、技术评估机构;

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市政设计、政策咨询等城市建设管理专业服务;

保税检测维修服务;

现代化二手车交易服务;

养老助残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

体育俱乐部经营,场地设备维护保养及相关培训;

体育竞赛表演、赛事运营、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及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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