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出炉 涉及多项改革举措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邵非 2022-01-05 20:16:46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记者刘开雄)记者4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试点政策涵盖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以及2项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建设的相关要求。

在资本项目改革方面,主要涉及两大块内容:一是拓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稳慎开放跨境资产转让业务,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二是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直接由银行办理,扩大资本项目收入资金使用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

在经常项目便利化方面,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

在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加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测预警和逆周期调节,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健康秩序。建立试点纠错机制和风险应对预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关注大额异常跨境交易,确保试点平稳有序推进。

相关推荐
构筑向北开放优势平台——黑龙江自贸试验区三大片区错位布局协同联动

自2019年8月设立以来,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充分用好国家深化改革开放的“试验田”身份,紧扣黑龙江省现代化产业体系战略部署,持续完善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平台招商指引体系,以制度创新赋能产业培育,推动自贸试验区加速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三大片区错位布局、优势互补、协同联动,向北开放全方位发展格局日渐清晰。

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提升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6年6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十五五”规划部署,提升外汇管理法规政策透明度,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6年6月30日)》,以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