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8
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卫生福利部(MOHW)食品药物管理署(FD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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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人类消费的保健食品。 ICS:67 HS:9803 |
5. | 通报标题:
卫生福利部颁布的公告(食品No. 1061301896):“保健食品标签管理法规草案”。页数:1/1 使用语言:英语/汉语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法第13条第1款第10项的规定,卫生福利部(MOHW)提出保健食品标签要求,为消费者提供明确的信息,避免药品或治疗效果的误导性声明。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
8. | 相关文件: 保健食品管理法。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18/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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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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