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税务总局发文支持跨境电商 出口海外仓货物“离境即退税”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麓伊 2025-02-09 10:48:59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

根据公告,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纳税人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物尚未实现销售的,按照“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即: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

据悉,为帮助纳税人精准高效办理核算,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信息系统,向纳税人推送税务机关已办结、但纳税人尚未核算的出口预退税数据清单。纳税人应当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对货物是否已实现销售、出口预退税是否需要调整等情况进行确认。(记者 王观)

(原标题:税务总局发文支持跨境电商 出口海外仓货物“离境即退税”)

相关推荐
新疆口岸电商助力中国商品跨境“速达”

作为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重要边境口岸城市,霍尔果斯已吸引40余家跨境电商企业入驻。

跨境电商助力赣州“买全球、卖全球”

近日,赣州国际陆港“综保+跨境电商”生态创新大会暨“赣贸优品”直采会举办,其间,由40余家跨境电商卖家组成的选品团深入南康家具产业带厂家进行实地考察。目前已经有18家卖家企业与生产商达成了合作意向。

跨境电商驱动 中国品牌加速“出海”

业界分析认为,在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企业创新加速突围的“双轮驱动”下,跨境电商正从外贸“新业态”升级为品牌“新引擎”,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跃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