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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思路与行动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责任编辑:博玉 2017-10-26 08:49:00

各市“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一带一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

《广西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思路与行动》已经自治区推进“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

自治区推进“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西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

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思路与行动

前 言

一、时代背景 

二、建设原则

三、框架思路

四、重点合作领域

五、完善合作机制平台

六、广西积极行动

七、共建共享创造美好未来

前 言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参加2013年中国-东盟博览会时强调,铺就面向东盟的海上丝绸之路,打造带动腹地发展的战略支点。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促进沿线各国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世界和平发展,是一项造福世界各国人民的伟大事业。

为积极参与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发布《广西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思路与行动》。

一、时代背景

早在2000多年前的西汉,广西合浦就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最早的始发港之一。千百年来,广西秉承开放精神,与东南亚、南亚保持密切的经贸文化往来。随着“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的加快,广西加速开放进程,成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的重要门户和基地,成为东盟企业开拓中国市场的重要平台。

2015年3月,中国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交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对广西的要求是:发挥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发展,构建面向东盟区域的国际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2015年3月8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对广西的上述新定位和新要求。

二、建设原则

坚持互利共赢,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体现各方智慧和创意,各施所长,各尽所能,把各方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

坚持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各类企业的主体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的作用。

坚持改革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以改革推动对外合作,以对外合作促进改革。

坚持民心导向,与沿线国家一道,互尽所能,各施所长,共同解决百姓最关注、最迫切的发展问题,使建设成果惠及沿线各国人民。

三、框架思路

根据《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对广西定位要求,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在继续深化与东盟国家合作的同时,拓展与丝路沿线其他国家的合作,重点打造“一廊两港两会四基地”,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

共建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以南北陆路国际新通道(南宁—兰州,南宁—新加坡)、粤—桂—中南半岛综合运输通道、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中国—东盟信息港等为骨干支撑,加快中国连接中南半岛的高速公路网、铁路网、海运网、航空网和通信网建设,将中国与中南半岛、“一带”与“一路”有机衔接起来。共建国际合作园区、跨境经济合作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合作平台,以广西为主要基地,促进中国内陆地区、东部发达地区与中南半岛产业对接,将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打造成为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的主轴。

共建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以北部湾港为基地,加快与东盟国家共同建设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港口城市之间在互通航线、港口建设、临港产业、国际贸易、文化旅游等方面深化合作,推动中国与东盟各港口城市之间形成航运物流圈、港口合作圈、临港产业圈、旅游合作圈、友好城市合作圈,促进海上互联互通。

共建中国—东盟信息港。以深化网络互联、信息互通为基本内容,构建基础设施、技术合作、经贸服务、信息共享、人文交流等服务平台,形成以广西为核心,面向东盟、服务西南中南的国际通信网络体系和信息服务枢纽,发展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互联网经济,与东盟国家携手共筑“信息丝绸之路”。

共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继续与东盟国家共同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务与投资峰会,延伸展会价值链,将服务范围由中国—东盟“10+1”拓展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10+6”乃至更大范围区域,打造成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发展的服务平台、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多领域交流的公共平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的核心平台。

共建跨境产能合作示范基地。依托中马“两国双园”、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中?印尼经贸合作区、文莱—广西经济走廊,以及东兴、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加强与东盟国家互办产业园区,大力承接中国东部地区和跨国公司产业转移,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业合作,构建高度融合、利益互嵌的区域跨境产业链和服务链,打造中国企业走向东盟的基地、跨境产能合作的示范基地。

共建要素资源配置基地。依托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中国—东盟商品交易中心、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等平台,布局建设股(产)权交易中心、商品交易所、教育培训基地、联合实验室等,促进资本、技术、人才、信息、资源等要素自由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

共建人文交流基地。发挥广西与东盟人文相亲的独特优势,推动建设中国—东盟联合大学、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北部湾国际邮轮母港等,开展教育、医疗、人才、文化、旅游、学术、媒体传播、减贫开发、国际友城等交流合作,深化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留学生、青少年、妇女、智库等友好合作,打造面向东盟的教育培训基地、医疗卫生基地、科技创新转化基地、文化交流枢纽、泛北部湾旅游圈。

共建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基地。依托北部湾经济区国家级开放开发平台,面向东盟探索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路径、新模式,探索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新体制机制,促进跨境口岸监管联动创新,推动与东盟跨境金融合作,扩大服务业开放,推动与东盟和海上丝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投资、物流、金融、信息和人文等领域的开放合作。

广西建设“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主要是发挥衔接国际通道、畅通国际贸易、促进产业融合、拉紧人文纽带、优化要素配置、推动服务对接的功能,凸显广西四通八达、衔接海陆的通达性,万商汇流、高效快捷的便利性,多元开放、包容互惠的交融性,共建共享、协和万邦的公共性。

四、重点合作领域

建设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建设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南宁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打通海上东盟、陆路东盟、衔接“一带一路”、连接西南中南、对接粤港澳“五大通道”,促进现代港口网、高速公路网、高速铁路网、密集航空网、油气管道网“五网”同建,推动与东盟及丝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推进南北陆路国际新通道建设。以南宁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为核心,向南推进南宁—新加坡通道联通中南半岛,向北推进南宁—兰州通道衔接亚欧大陆桥,打造衔接“一带一路”的南北陆路国际新通道。倡议共同加快建设南宁—凭祥—河内—沙湾拿吉—金边—曼谷高速公路、铁路大通道。合作推进凭祥—谅山—河内、东兴—下龙—河内、龙邦—高平—河内高速公路、南宁—凭祥—河内铁路扩能、东兴—下龙—海防铁路、北仑河二桥、水口二桥、横模大桥建设。优化提升中国西南、中南、粤港澳经广西联通东盟的通道。

推进海上互联互通。以北部湾港口为依托,推进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建设,积极参与沿海港口合作建设,开通海上客货运“穿梭巴士”,加密航线航班,建设面向东盟的航运交易所、港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建成千万标箱港口,形成中国内陆腹地的出海大通道。

推进中国—东盟重要航空中转枢纽建设。提升南宁、桂林两大干线机场能力,加快相关支线机场、通用机场建设,加密空中航线,培育航空货运,形成与“一带一路”国家高效对接的航空网络,打造中国与东盟的重要航空中转枢纽。

推进江海联运。加快畅通珠江—西江黄金水道,以之为主轴,以沿江重点城市为节点,形成中南半岛与粤港澳先进生产力有机衔接的大通道。

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启动通信基础设施、北斗卫星导航、信息港基地、网络安全、智能电网、技术创新、智慧城市、跨境电子商务、金融信息、网络文化、远程医疗等重点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在南宁建设面向东盟的中国第四个国际互联网出口点,加强中国与东盟海陆光缆等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共建信息丝绸之路。

深化商贸物流合作。依托陆路骨干通道和沿海港口等,共建物流园区和物流节点,创新贸易方式,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做大做好合作“蛋糕”。

建设商贸物流园区。推进面向东盟的大宗商品、农产品等交易中心、直销中心、采购基地、专业市场等建设,形成东盟特色产品的主要集散地。建设“南菜北运”产地集配中心、北部湾水产品空中运输走廊等,促进中国—东盟南北果蔬流通集散。积极对接中欧班列,畅通中国中南地区、粤港澳—桂—东盟的国际综合运输大通道。

完善保税物流体系。抓好南宁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推进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的整合优化,申请新设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加快形成服务“一带一路”的综合保税物流体系。

创新贸易方式。顺应沿线国家产业转型升级趋势,加快机电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出口,鼓励从沿线国家进口产品,促进贸易平衡。加快发展加工贸易,稳定边境小额贸易,加快边民互市贸易改革升级。扩大双向投资贸易,合作共建产业园区,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创建中国(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口岸升格和扩大开放,加强电子口岸建设,全面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东盟国家探索“两国一检”等新通关模式,提高通关水平。推动中越客货运输直通车,与东盟加强技术标准体系、交通建设规划、通关、换装、多式联运的有机衔接,促进国际货物运输便利化。推动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海关监管、检验检疫标准等互认合作。

打造跨境产能合作示范基地。以中马“两国双园”、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等为载体,加快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拓展国际产能合作,将广西建成中国企业走向东盟的总部基地、跨境产能合作示范基地。

建设跨境园区合作网络。推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马中关丹产业园区的“两国双园”国际合作模式,积极推进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中印尼经贸合作区、文莱—广西经济走廊、中新南宁产业园、柳州中欧合作产业园,以及中泰、中柬、中老等更多国际合作园区建设,构建与沿线国家的跨境园区合作网络。

建设产能合作重点基地。联合中国东部发达地区、内陆腹地,共建临海(港)及腹地产业园,加强与东盟及丝路沿线国家产业对接合作,建设面向“一带一路”、辐射内陆的产业基地。北部湾经济区重点打造石化产业基地、大型船舶修造基地、国际邮轮经济先行区、现代造纸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粮油精深加工基地、现代冶金有色产业合作基地等。西江经济带重点打造汽车、现代化机械装备制造等生产和出口基地,加快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等建设。

建设中国—东盟农业合作基地。与东盟农业产业深入合作,共建大宗农产品种养加工基地,扩大农产品贸易与深加工,联合开展技术和标准本地化研究,推动中国—柬埔寨现代农业促进中心、中国—老挝种苗合作试验区、中国(广西)—东盟农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中国-缅甸替代种植、广西中越边境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合作等项目建设。加强与中国东部省份、港澳台农业合作,携手开展与东盟合作。

建设国际能源资源合作基地。拓展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功能,深化中国—东盟矿业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联网,积极与东盟国家在煤炭、油气、水电、火电、新能源等领域合作。发挥产业装备、技术、规模、勘测等优势,与资源国合作建设生产基地,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

推动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引导和促进对外贸易投资,突出国际产能合作,支持广西企业赴沿线国家投资。支持参与“中非工业化伙伴”行动计划。欢迎国内先进企业、世界500强企业落户广西,建设出口东盟的生产研发、种养加工、服务总部、金融总部等基地。

打造中国—东盟区域性金融合作中心。继续发挥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平台作用,深化与东盟及丝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

扩大跨境金融合作。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积极探索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多种途径,加强跨境人民币业务平台(广西)建设,完善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平台,打造以南宁为中心,辐射东盟、港澳和南亚国家的跨境贸易投资结算平台。鼓励广西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对外投资;鼓励广西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走出去,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等业务。欢迎周边国家金融机构来广西设立机构。规划建设面向东盟的大宗现货交易市场。争取扩大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币种、地域范围。扩大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推动面向东盟国家的个人直接投资试点。

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发挥中国—东盟金融领袖论坛平台作用,完善中国—东盟金融交流合作沟通对话机制。加强与东盟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及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建立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发展信用评级机构,推动征信管理部门、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跨境合作。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广西金融机构向境外发放贷款,提高发放贷款的便利化程度。鼓励广西金融机构与东盟等地区金融机构开展本外币贷款转贷业务。研究允许信用级别较高的国外、境外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广西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广西企业到境外上市,支持沿线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广西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打造人文交流基地。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发挥广西与东盟的地缘、人缘、亲缘优势,进一步加深人文交流,夯实民意基础,拉紧人文纽带。

建设中国—东盟教育培训基地。推动建设中国—东盟联合大学、北部湾大学,建设完善面向东盟的教育培训基地和平台,增加留学生奖学金数额,扩大相互间留学规模,把广西打造成为面向东盟的教育培训基地。推动广西高校走出去办学,开展境外职业教育、东盟国家语种人才联合培养等。办好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广西东盟国际教育展。

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加快中马(钦州)国家联合实验室、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等项目建设,探索建立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产业联盟,与东盟及丝路沿线国家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技术转移集聚区。与东盟共建质量人才培养基地、质量科学协同创新中心。办好中国—东盟智库战略对话论坛,推进中国—东盟智库网络、广西“一带一路”智库联盟等建设,增进智库交流。

加强文化体育交流合作。合作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有关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大考古研究、文物修复、博物馆、文物展览、民族文化等方面的技术和人才合作,共办中国—东盟文化论坛,共建文化产业园区。拓宽体育交流,举办中国—东盟国际汽车拉力赛等国际大型体育赛事,促进与东盟国家互派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进行训练及交流。

加强医疗卫生合作。加强与东盟国家在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应急医疗救助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共建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等项目,开展中国—东盟远程医疗试点工作。发挥壮、苗、瑶等民族传统医药优势,扩大与周边国家在中医药领域的合作。

共建泛北部湾旅游圈。继续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专题展,共同推进环北部湾旅游圈、南宁—新加坡陆路跨国旅游通道、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等建设,建成中国与东盟旅游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规划建设南海国际邮轮母港及航线等项目,推动海上跨国邮轮旅游合作。加强旅游宣传推广、旅游通关便利化、信息共享、应急处置等领域合作。

加强减贫领域交流合作。着力提升中国—东盟社会发展与减贫论坛功能,加快推进中国—东盟减贫中心、国际减贫培训考察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在老挝等国的减贫合作示范项目建设,推动面向东盟的开放式精准扶贫。

加强民间交往。加强与丝路沿线国家的民间机构,特别是非政府组织(NGO)、社会团体的交流,支持各界人士来广西访问交流。组建中国—东盟企业家联合会。发挥好中国—东盟青年联合会的作用。鼓励华侨华人回乡投资创业,参与广西“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在符合条件的地方建设华侨经济、文化等合作试验区或示范区。进一步密切与港澳台地区合作。

推进海上合作。以打造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为重点,深化拓展与沿线港口城市在互联互通、海洋经济、农业渔业、先进制造、海洋科技、海洋环保、海上安全与执法等领域合作。

共建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加紧制订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的行动计划,设立秘书处,完善合作机制,加快钦州基地建设,加密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建设中国—东盟港口物流信息中心和中国—东盟航运服务项目,推进港口城市间的产业合作、文化交融。

合作建设沿海港口。加快马来西亚关丹港、文莱摩拉港、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等合作港口建设,愿积极参与印尼雅加达港、泰国林查班港,以及越南、缅甸等港口共建。加快开通北部湾至非洲的邮轮和货运航线,愿与亚丁湾沿线国家加大港口合作,共建临港物流园、产业园,拓展与非洲大陆各国的深入合作。

推进海上产业合作。愿与东盟国家在海洋装备制造、海洋交通运输、海水养殖、远洋渔业加工、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上旅游等方面加强产业合作。

推进海洋科技、环境、安全合作。与东盟国家在海洋科技联合研发、海洋科技合作园建设、海洋环境监测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强海上安全合作,建立船舶安全监管、船舶溢油应急反应、海洋和渔业联合执法等合作机制。加快中国—东盟海上搜救分中心、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北部湾海上专业救助基地等项目建设。

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发挥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等作用,搭建中国—东盟环境合作示范平台,推进中国—东盟环保技术交流合作基地、碳交易平台、排污权交易平台等建设,共建绿色丝绸之路。推动生物多样性廊道和跨境自然生态保护建设,建设中越跨界河流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在极端天气和洪水预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五、完善合作机制平台

实施中国—东盟博览会升级计划。继续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巩固主题国、特邀贵宾国等机制,逐步从服务“10+1”延伸到服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合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创新办展模式,在更多东盟国家举办博览会境外展,打造展会价值链,提升贸易投资促进和区域合作引领的功能。

打造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升级版。发挥泛北部湾智库作用,建立健全泛北部湾合作机制,推动实施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路线图,将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打造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次区域合作。

推动建立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合作机制。将“一带一路”与“两廊一圈”、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等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举办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发展论坛,共同推进认可度高的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

完善双边合作机制。共同提升广西与越南边境4省联合工作委员会会晤机制功能,加强与越南全方位合作。推动与东盟及丝路沿线更多国家建立联合工作组机制、友好省区(城市),欢迎更多沿线国家在广西设立领事馆。依托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合作委员会、交通部长会议、旅游部长论坛、自贸区论坛、矿业合作论坛、青年联合会等,促进各领域对接合作。

加强执法安全合作。积极推动与越南等国建立联合打击偷渡、走私、贩毒、拐卖妇女儿童等跨国犯罪,联合反恐、防灾救灾、网络安全等领域的长效合作机制,健全涉外安全预警机制。

六、广西积极行动

广西实施一系列务实举措,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建设,收获一些早期成果。

高层互访推动。广西自治区领导先后率团出访东盟及丝路沿线多个国家,广泛推介及深入宣传广西“一带一路”商机,与部分国家及城市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或合作协议,共同拓展和深化各领域合作。

共建重大项目。加强与沿线有关国家的沟通磋商,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投资、资源开发、经贸合作、金融合作、人文交流、生态保护、海上合作等领域,推进了一批条件成熟的重点合作项目。

发挥平台作用。广西连续成功举办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暨商务与投资峰会、9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对中国与东盟增进理解、深化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广西已经成为我国与东盟对接合作的核心平台。

七、共建共享创造美好未来

广西愿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与国内外各方一道,不断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合作机制,确定合作重点、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推进共同关注、共同获益的合作项目(事项),共促“一带一路”建设。

让我们踏着“一带一路”这条互尊互信之路、合作共赢之路、文明互鉴之路,发挥广西面向东盟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作用,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和衷共济、相向而行,共同推进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建设,让东盟及丝路沿线各国人民共享“一带一路”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