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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以问责推动省属企业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来源:甘肃日报 2016-10-13 1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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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办法》是国资国企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我们要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高举问责利器,强化推动省属企业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省属企业深入贯彻《条例》,必须坚持严字当头,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一个,就能警醒一片。实践证明,《条例》规定6种问责情形和7种问责方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省属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强化问责,把问责作为利器,抓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敢于较真碰硬,抓住典型问题,按照不担当就要担责、不负责就要被追责的要求,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省属企业深入贯彻《条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条例》正是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管党治党失职失责突出问题作出的制度安排,从干部职工信访反映和近两年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看,一些企业管党治党不严、党的领导弱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担当不力、问责乏力等问题都是长期存在并一直努力解决但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的问题。《条例》把这些情形作为问责重点,完全符合当前实际。省属企业各级纪检组织学习贯彻《条例》,就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着眼点和落脚点,对那些管党治党不严,不履职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做到问责精准发力、追责有的放矢。

省属企业深入贯彻《条例》,必须坚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戒在于警示,治病为了救人。从延安整风运动,到《条例》的出台,无一不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实践体现。省属企业学习贯彻《条例》,必须加强党内问责,突出对涉及人财物、产供销等重点岗位易发生“关系采购、违规用人、白条报账”等问题,做到有苗头性问题就提醒,有倾向就纠正,能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解决的,就不要等到凑够问责条件了再处理;能用通报、诫勉等方式问责的,就不要拖到组织处理、甚至纪律处分,要始终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省属企业深入贯彻《条例》,必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省属企业要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党的领导,站稳政治立场,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自觉在贯彻中央方针政策中明确定位、找准落点,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属企业落地生根。省属企业领导班子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深挖各种形式的不正之风,在坚持中见常态、在深化中见长效。

(作者系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