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发〔2015〕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和陕西省“一带一路”建设2015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市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新枢纽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宝鸡市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2015—2017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按照任务分工,明确目标责任,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全市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推动工作落实。全市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县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区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落实,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建立考评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的检查指导,建立工作督促检查和考评机制,同时对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明确相关部门、县区责任,组织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并于11月3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中心6号楼B座512室,电话:3262863)。年底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商市级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总考评。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