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电集团着力扎牢不能腐的笼子,高度重视体制机制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开展构建“不能腐”体制机制工作,要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遵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嵌入公司治理的各环节中,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做到于法周延、于事简便,让制度真正“带电”管用。
截至目前,集团公司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已相继完成了廉洁风险点的全面梳理,建立了覆盖所有业务和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完成了《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工作计划》,并在此基础上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原则,在权责对等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各业务和岗位的责任主体,划定了权力边界,完成了《哈电集团总部职能部门权力清单》的制定,涉及总部职能部门42项具体业务,列示91项廉洁风险点,公布229项防控措施和业务流程,并于2017年10月20日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下一阶段,哈电集团将在此基础上,结合权力清单事项,推动各部门持续开展业务和岗位的廉洁风险动态监测和管理工作,推动各项制度、规则和工作流程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久久为功,不断推进哈电集团“不能腐”体制机制的建立,持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纵深。(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