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以下简称“新疆分局”)聚焦“一带一路”建设中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发展目标,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围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强化金融服务保障、深化跨境金融合作、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五大重点发力,以金融向西开放为重要抓手,逐步构建起与新疆核心区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立体化、多元化金融外汇服务保障体系,为“一带一路”跨境金融合作注入新动能,推进金融向西开放呈现崭新格局。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新效能
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扩面提质增效,试点银行仅凭支付指令就可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实现“秒申请、分钟办”,积极吸纳进入优质企业后备库。2025年1-11月,新增试点企业27家,累计办理业务6076笔,同比增长27.7%。持续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度,成功争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累计实现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跨境收支11.4亿美元。加大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广力度,2025年1-11月,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新增融资超48亿元,同比增长35%,实现全国首笔小微信保易保单融资业务落地。支持头部企业“走出去”境外投资创历史新高,新增境外投资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1倍;境外直接投资实际汇出资金同比增长3.4倍。
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激发新疆外贸增长新动能
在发挥口岸、边贸等新疆外贸传统竞争优势的同时,聚焦外贸新业态“小额、海量、电子化”交易特点,优化外汇管理方式,提升跨境结算效率,降低收付汇成本。为乌鲁木齐、喀什等4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提供金融配套服务,支持辖内小微跨境电商企业无需办理名录登记即可线上办理跨境资金结算。推动2个市场采购贸易市场试点落地实施,配合政府部门制定乌鲁木齐边疆宾馆商贸市场、阿拉山口亚欧商品城市场采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支持市场采购贸易经营主体实现自助收结汇。支持“口岸经济带”边民互市发展,探索制定真实、合规、高效、便捷结算方案,满足边境口岸边民互市转型升级要求,8个边民互市区收支规模同比增长66.4%。
优化金融外汇服务,打造涉外领域营商环境新高地
加大金融外汇政策执行情况督导力度,灵活运用“随机暗访”“汇银对接”“业务试办”等形式跟踪评估便利化政策落实情况。精准服务企业汇率避险需求,与自治区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奖补政策落地。2025年1-11月,全疆套保率32.8%,创历史新高。资本项目数字化落地118笔,同比增长2.8倍;不断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程度,推进外币现钞携带许可证电子化开立,为市场主体口岸通关便利化提供有力支持;建立健全外币兑换服务长效维护机制,持续拓宽外币兑换渠道,2025年1-11月,全辖新支持外币兑换业务的银行网点627个,同比增长3%;银行网点兑换境外个人外币现钞1883.6万美元,同比增长169.6%。
深化跨境金融合作,构建金融向西开放新格局
发挥现有中哈金融合作分委会等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和交流平台作用,在总行、总局授权下,先后10次自组团赴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中亚国家开展金融合作,搭建起与三国金融机构、企业间交流合作、政策宣讲、解决问题跨境服务平台,疏通双边本币合作中的障碍。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为平台,承办中哈双边本币合作座谈会、中哈反假币货币培训班等活动,在双方金融市场连接、现钞调运、信息共享等方面达成共识。2025年1-11月,新疆跨境人民币结算719.1亿元,同比增长27.2%。与44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新疆周边10国以及中亚五国的跨境人民币收付额分别实现37.8%、43.5%和87.6%的显著增长。
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构建跨境金融风险防控新体系
强化对跨境资金交易和使用情况管理,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调研—分析—推进工作全链条模式,持续监测分析外部冲击对新疆涉外经济影响,加强与商务、海关、税务等部门横向合作,严控虚假贸易、虚假投资。密切关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经济金融形势,从政治、经济、金融、潜在风险多个维度对16个重点国家、18个重点口岸开展监测分析并形成报告,为新疆涉外企业“走出去”、防范对外贸易和投资风险提供参考。维护外汇市场秩序,着力打击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虚假欺骗性交易行为等涉外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