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坦桑尼亚等东非五国联合发布的“可饮用烈酒规范”通报,组织开展专项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会,旨在通过规则层面的精准对接,推动中非双方在烈酒标准领域增进理解、减少分歧,助力本土白酒产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实现白酒产业与东非市场的互利共赢。
此次评议会聚焦东非烈酒规范中的质量标准、标签标识、包装要求、安全指标等核心条款,系统梳理其与我国白酒生产标准、出口规范的差异,分析条款变化对双边贸易的影响,并提出合理化评议意见。同时,同步向重点出口企业发布风险预警与合规指引,指导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完善标签包装、严控安全指标,有效降低合规成本与出口风险。这一过程既保障了我国白酒产品顺利进入东非市场,也通过主动回应外方合理关切,体现了“一带一路”倡议下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理念。
白酒产业是我国特色优势产业,也是“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东非地区作为白酒出口的新兴潜力市场,双方在标准对接、产业协同等方面合作空间广阔。此次专项评议,是市场监管总局统筹指导各地发挥职能优势,助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又一务实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