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网北京1月23日电 (记者陈瑜、杨光) “新时代·新主体·家庭农场学术研讨暨研究成果发布会(2017)”20日在北京召开,与会专家围绕新时代下家庭农场的发展趋势展开深入研讨。
图为新时代·新主体·家庭农场学术研讨暨研究成果发布会(2017)在北京召开
近年来,农业部加大了对家庭农场的培育力度,并于2014年2月发布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此后,主管家庭农场发展的农业部经管司委托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对全国31省(市、区)的近3000个家庭农场实施跟踪监测和研究,目前已完成了连续3年的监测工作。监测和研究表明,家庭农场作为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主要构成成分之一,是中国现阶段众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中“最适宜”和“最合意”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最适宜’,是指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生产主体,适应了中国整体经济发展以及作为中国经济主要产业部门的农业的历史性变化,适宜于中国超小规模农业未来的发展走向,尤其适宜于农业生产的自然和经济特征;‘最合意’,是指家庭农场的经营特征及其实际表现说明,它最符合现阶段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目标和任务之意。”会议发起人、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党委书记杜志雄说。
图为新时代·新主体·家庭农场学术研讨暨研究成果发布会(2017)在北京召开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蔡昉出席会议并做了题为“突破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瓶颈制约”的主题演讲。蔡昉指出,目前农业农村现代化存在农业经营规模过小、农业劳动力转移不稳定等制约。如果城市配套政策跟不上,农业转移劳动力市民化不能真正实质推进,目前已出现的40岁以上劳动力倒流回农村的现象将越来越明显,进而影响到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国经济增长要注意遏制“逆库兹涅茨过程”。
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张红宇在主题演讲中对家庭农场的定义、发展现状和问题等进行了阐述。他认为,家庭农场与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其他经营主体并非并列关系,而是它们的发展基础。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表示,新型农业主体既包括生产主体,也包括服务主体,应重视和加强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培育,发挥新型服务主体对小农生产的引领作用。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三农政策部副总经理王兆阳对农业银行服务“三农”总体情况作了简要介绍,特别强调围绕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行不断加大金融产品模式创新,助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他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着力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更好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为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制度环境。
会上还发布了由“中国家庭农场监测研究”课题组编撰的《中国家庭农场发展研究》,该成果共分为发展背景、基本情况、发展监测、行为特征、他山之石、孕育条件六个篇章,对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背景、现状及未来路径作出了科学详尽地梳理和判断。
据悉,该研讨会由中国国外农业经济研究会、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联合主办,中国社科院农发所土地研究室承办,农业部相关司局、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中国农业银行三农政策部、南京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50余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