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议会日前通过第7458号法案,标志着菲的企业税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步。7458号法案规定,国内企业、外国居民企业和外国非居民企业当前适用的30%企业所得税税率,将自2019年起每年下降一个百分点,最终降至20%。此外,菲律宾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将进行调整,使其以业绩为基础、更具针对性、时效性和透明度。
菲律宾财政部表示,该法案对此前的税收优惠清单进行了简化和统一。根据该法案,处于给菲律宾经济带来积极溢出效应行业的企业,可享受多项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最多三年的企业所得税免征期,最多五年的企业所得税15%减征期(包含免征期),符合条件的资本支出可获得50%的税收减免,以及用于研究与开发、培训、人力成本、基础设施开发和再投资的各种税收减免。
法案还根据一家投资促进机构的建议,将税收优惠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扩大至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公司之外,囊括所有注册公司的税收优惠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