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投资报》4月25日报道,越政府近日颁布旨57/2018/ND-CP号决议,旨在鼓励农业农村投资,如优惠类农业投资项目自国家批准土地和水域租用之日起15年内免征土地、水域租用费,其后7年减半征收等。
来源: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 责任编辑:博玉 2018-04-26 16:55:17
越南《投资报》4月25日报道,越政府近日颁布旨57/2018/ND-CP号决议,旨在鼓励农业农村投资,如优惠类农业投资项目自国家批准土地和水域租用之日起15年内免征土地、水域租用费,其后7年减半征收等。
山东航空SC4645航班1日从中国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起飞,顺利抵达越南胡志明市新山一国际机场,标志着青岛—胡志明市直飞航线圆满完成首航任务。
俄罗斯远东地区1月1日正式启动国际超前发展区,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广泛优惠条件。
中国南方电网下属南网澜湄国际公司联合越中电力投资有限公司23日在越南老街省板湖乡板冯幼儿园举办“中越电力,情暖板湖”公益捐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