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苏社与尼泊尔外交部代理常秘拉伊分别代表中尼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

高弘杰 摄
《框架协议》提出,双方将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经济、金融、交通、物流、贸易、产业投资、海关等重点领域务实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于深化中尼政治互信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原标题:中国与尼泊尔签署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公众号 责任编辑:蒋雅妮 2024-12-05 19:30:32
2024年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苏社与尼泊尔外交部代理常秘拉伊分别代表中尼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

高弘杰 摄
《框架协议》提出,双方将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经济、金融、交通、物流、贸易、产业投资、海关等重点领域务实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于深化中尼政治互信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原标题:中国与尼泊尔签署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
5月25日,在中国和塞尔维亚两国元首共同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与塞尔维亚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共建“一带一路”、人工智能两份合作文件。
5月25日,在中巴两国总理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巴计划发展部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计划发展和特别任务部关于深化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26年5月25日,在中国和塞尔维亚两国元首共同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与塞尔维亚内外贸易部长娅戈达·拉扎雷维奇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共建“一带一路”中期行动计划(2026—20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