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海关总署1月5日消息,中国与菲律宾两国海关已签署“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安排,中国海关成为菲律宾海关首个AEO互认伙伴。
记者5日从中国海关总署获悉,2月4日,中国与俄罗斯双方海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的安排》。
我国与46个国家或地区签署AEO数量居世界首位。
2020年以来,为支持进出口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实现提质发展,拉萨海关主动开展AEO认证培育,向认证培育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助力企业通过信用等级提升享受通关便利,拓展国际市场。
12月9日,大连海关向大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颁发海关AEO高级认证书。至此,全国首家外贸理货类AEO高级认证企业正式诞生,这是大连海关强化企业信用培育、拓展认证企业范围的又一成果。
AEO制度由世界海关组织倡导,旨在通过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给予企业通关便利。不同国家海关之间可以通过AEO互认,给予对方符合资质的企业相关便利。
中国与白俄罗斯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24日起正式实施,两国企业将在通关效率等方面享受更多便利。
记者9日从海关总署获悉,我国已与以色列签署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安排,这标志着“一带一路”贸易便利化迈出又一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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