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在沈阳市举行的“金融助振兴——辽宁行动”主旨会议上,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签署《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在体制、人才、应用等八个领域展开合作,共建区域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打造“信用东北”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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