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9日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就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细化和落实,境内外人才实际税负实现不超过15%。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2月6日发布公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6日发布公告,明确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中国正在进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其间,税务机关对“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办理退税。
22日,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发布《中国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国际比较研究》,数据显示,2019和2020两个年度人均退税额581.61元。
记者27日从海南省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获悉,《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印发,并回溯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办法,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都适用最高15%的个税优惠政策。
今年上半年,为期4个月的我国首次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顺利结束。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次个税汇算在让数千万自然人纳税人收获了个税改革“红包”的同时,也彰显了国家税收治理能力的提升,是税收治理能力向现代化迈出的坚实一步。
个税汇算清缴渐行渐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4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记者25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有关政策衔接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公告,对个税法2018年修改前部分原按“其他所得”的征税项目进行了调整,并对网络红包等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进行了明确。
历经多轮广泛征求意见后,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个税改革迈出综合征税的关键一步,明年起纳税人将获得更大减税。
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大亮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日揭开面纱。当天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完成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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