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18/1500和(EU)2018/1501,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将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EC)第1107/2009号条例,不再批准使用活性物质福美双(thiram)和吡蚜酮(pymetrozine),并禁止使用和销售含有福美双或吡蚜酮植物保护产品处理过的种子,同时修订欧盟委员会实施细则(EU)第540/2011号。
显示 1 条结果
广西友谊关口岸:“快捷通”再升级 出入境更便利
内蒙古乌兰察布中欧班列集散中心累计开行中欧班列突破1000列
山东港口烟台港开通塞内加尔航线
中国农业银行共建“一带一路”典型案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