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新冠肺炎疫情的考验,各国的投资者会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中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的脚步不会放缓,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中国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
为了解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情况,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
卡尼指出,随着法中两国经济稳步向好发展,中国提升对外投资数量和质量,法国也采取一系列改革举措,极大改善营商环境,法中两国产生了美妙的“化学反应”。
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一份旨在应对外国补贴对欧盟单一市场所造成扭曲影响的白皮书草案。
在这样一个特殊关头,外商外资并没有失去对中国的信心,纷纷加大在中国的投资,与中国一起共谋发展。
就在“外资撤离中国”论调又一次响起的同时,一些跨国公司加快了在中国投资布局的步伐。对此,相关人士指出,“外资撤离论”完全站不住脚,中国没有也不会出现大规模外资撤离情况,仍然是外商投资兴业的热土。
相关部门正在加快赶制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力争比往年更早推出。权威专家表示,新版负面清单提早至5月公布的可能性较大,医疗、养老、金融等服务业准入将迎更大突破。
多位专家也指出,尽管目前稳外资面临诸多难点,但只要全国各地在抓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千方百计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完全可以克服。
商务主管部门自2020年1月1日不再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这一外商投资领域根本性法律系统全面地体现了内外一致、平等保护的立法理念,为完善利用外资新体制奠定了法律基础,对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无论是跑出开放“加速度”,还是打出扩大开放“组合拳”,展望2020年,有理由相信,中国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开放承诺,一个坚定开放的中国必将给世界带来更多红利。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实化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措施。
今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日,司法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19日,在首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上,商务部研究院发布了《跨国公司投资中国40年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吸收外商投资1349.7亿美元,居全球第二位。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2日介绍,1至8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7704家,实际使用外资604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9%;我国企业签订服务外包合同额7860.9亿元人民币,执行额5214.3亿元,分别增长5.4%和14%。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4744亿元,执行额3142.9亿元,分别增长12.2%和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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