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正在加快赶制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力争比往年更早推出。权威专家表示,新版负面清单提早至5月公布的可能性较大,医疗、养老、金融等服务业准入将迎更大突破。
多位专家也指出,尽管目前稳外资面临诸多难点,但只要全国各地在抓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千方百计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完全可以克服。
商务主管部门自2020年1月1日不再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这一外商投资领域根本性法律系统全面地体现了内外一致、平等保护的立法理念,为完善利用外资新体制奠定了法律基础,对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无论是跑出开放“加速度”,还是打出扩大开放“组合拳”,展望2020年,有理由相信,中国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开放承诺,一个坚定开放的中国必将给世界带来更多红利。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实化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措施。
今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日,司法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19日,在首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上,商务部研究院发布了《跨国公司投资中国40年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吸收外商投资1349.7亿美元,居全球第二位。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2日介绍,1至8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7704家,实际使用外资604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9%;我国企业签订服务外包合同额7860.9亿元人民币,执行额5214.3亿元,分别增长5.4%和14%。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4744亿元,执行额3142.9亿元,分别增长12.2%和11.8%。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进一步拓展鼓励外商投资领域。
例如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动员了更多资源,让越来越多的国家拉紧互联互通纽带,释放增长动力,被认为是升级版的全球化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20日说,6月底之前,中国政府将发布新修订的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领域。
业内预计,即将发布的负面清单将在2018版基础上再做出较大幅度缩减,多领域限制有望放开。
外商投资法将进一步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为外商投资营造一个公平、安全、可靠和透明的营商环境。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引起各方密切关注。日前,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万国宫会议厅,经济日报记者就此专访了联合国贸发会议经济事务官员梁国勇。
记者了解到,除了落实全国吸引外资的政策措施外,促进中西部吸收外资的关键目录正在抓紧修订,将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1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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