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与2020年版相比,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了长度,完善了管理制度,提高了精准度。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至31条、27条,压减比例分别为6.1%、10%。
近年来,我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从2018年的第七十八位跃升至2020年的第三十一位,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快的前10个经济体之列。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今年6月23日发布的2020年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自7月23日起施行。
2020年6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为了解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情况,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同时废止。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2017年6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7日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将鼓励类有股比要求的条目以及限制类、禁止类整合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即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明限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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