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出现了多边开发银行合规规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极有可能被各多边开发银行列入“黑名单”。企业一旦被一家多边开发银行列入“黑名单”,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不仅可能被一家多边开发银行制裁,丧失与其合作的机会,还可能遭遇多家多边开发银行的联合制裁。根据五大多边开发银行于2010年4月9日签署的一项协议,即Agreement for Mutual Enforcement of Debarment Decisions(下称“《交叉适用制裁协议》”),对被发现在多边开发银行资助的发展项目中从事欺诈腐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