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境外企业和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境外机构和人员的安全保护。2005年9月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保护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的安全,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保障“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显示 1 条结果
南宁加快建设中国-东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
广西始发中越班列运输能力显著提升
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累计发送货物突破500万标箱
中国农业银行共建“一带一路”典型案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