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月16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自即日起实施。
大幅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准入,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开放,取消企业征信评级、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等领域的准入限制……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坚定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一系列扩大金融业开放措施的落地,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记者12月3日从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北京市商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期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所明确的9条开放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规、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已调整到位。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宣布了11条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香港金融界人士认为,这些措施能为中国内地和境外的金融市场带来双赢,为境外金融机构进一步开拓中国市场,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红利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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