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30日正式发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复函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以原龙港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港市的行政区域,市政府驻地为镇前路195号。龙港市由浙江省直辖,温州市代管。
显示 1 条结果
重庆西部陆海新通道铁路班列上半年开行量同比增幅超25%
中欧班列激活陕西外贸新动能
中欧班列“东通道”同江特大桥完成架梁
2025赤水河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