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近日印发《贵州省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按照“谁超标谁付费,谁保护谁受益”“市县为主,省级奖补”的原则,建立“统一方式、统一因子、统一标准”的流域横向补偿机制,调动各地各部门保护水环境的积极性,改善全省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25日,长江上游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会议在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召开,来自三省四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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