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7号同时废止。
近期,马来西亚、日本、南非、土耳其、巴基斯坦、英国、阿联酋等国家,均发布了海关新规。废塑料进出口企业应及时关注相关规定,避免遭受损失。
2015年8月,商务部曾公布了4405种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的商品目录。据商务部助理秘书钦貌腊表示,第一批商品目录是同海关等部门共同协商的结果,目录上的商品进口将无需再办理进口许可证,向海关缴税也较为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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