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进一步升级限购政策。通知指出,即日起,从西安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西安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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