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将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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