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草案提供有关活有蹄类动物进口及过境动物卫生要求的规则(批准进口第三国活有蹄类动物进口、过境、担保的具体动物卫生条件、证书及动物物种)。
本修改草案修改鹿科动物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监督计划。
本条例草案提供电离辐照食品和食品成分的详细内容。这是一份按拟定批准最大剂量进行电离辐照食品及食品成分的初步肯定列表。附件列出了经电离辐照处理及可承受最大总平均剂量的食品。
本修改案修改特殊医疗食品的某些具体成分及信息要求: 为满足婴幼儿营养要求而开发的特殊医疗食品杀虫剂要求; 食品信息具体要求; 营养声明具体要求;为满足幼儿营养要求而开发的特殊医疗食品具体要求。
本法规规定未剥皮大型野味动物贸易的样板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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