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称,总部位于爱尔兰的Neodron公司曾在今年五月提起诉讼,称包括三星、联想在内的7家IT公司在侵犯了其触摸屏技术的4项专利后,非法销售了移动设备以及电脑。
上周,西班牙数据保护局(AEPD)认为西班牙足球甲级联赛举办方通过其用户手机的麦克风监测赛事播放情况,违背了欧盟于2016年通过的数据保护法律《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并据此对其处以25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95万元)的罚款。
美国DC漫画公司认为一家名为Marxing Fam Makmur的印尼食品企业将其漫画作品中的标志性人物“SUPERMAN(超人)”恶意注册成了商标,请求法院做出撤销该商标的判决,但最终败诉。
近期,在印尼发生的一起商标纠纷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一次,美国DC漫画公司认为一家名为Marxing Fam Makmur的印尼食品企业出于恶意地将其漫画作品中的标志性人物“SUPERMAN(超人)”注册成了商标,并要求法院能够做出撤销掉该商标的决定。不过,印尼法院最终判定的是美国DC漫画公司败诉。
2019年6月19日,欧盟普通法院裁定称阿迪达斯的三道杠商标“过于简单”且“缺乏显著性特征”,故认定该商标无效。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针对日本永福有限公司(下称永福公司)起诉驼鹿玩具有限公司(下称驼鹿公司)、上海慕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慕莎公司)、杨某君、皮某伟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驼鹿公司和慕莎公司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驼鹿公司赔偿永福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80万元。
在服装、鞋袜、眼镜等商品上,将面向某一特定方向的动物、植物、肖像等作为图形商标使用并不罕见,有的还将图形以“镜像”的形式使用。在服装市场上,以头朝左与头朝右的鳄鱼图形为标识的商标便颇为常见。而针对头朝左与头朝右的鳄鱼图形,来自新加坡和法国的两条“鳄鱼”,在中国展开激烈市场竞争的同时
近日,世界知名的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下称“诺和诺德公司”)诉三被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判决生效。
国保守派网站Infowars因使用了“悲伤蛙”(Pepe the Frog)作海报,被法院判决向其创作者马特•弗瑞(Matt Furie)赔偿15000美元。
从巴黎世家(Balenciaga)到Famous Footwear,都正在被服装品牌Bernardo的母公司JPT Group以侵犯外观设计为由起诉。近日,Tory Burch也被告上了法庭。
当地时间6月14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明尼苏达大学诉LSI公司及Avago技术美国公司专利案中作出判决认为,作为明尼苏达州机构一部分的明尼苏达大学,在受到针对其专利的双方复审(IPR)申请时不受州主权豁免权的保护。
6月14日,卡塔尔广播商beIN体育(beIN Sports)宣布了一则“喜讯”:法国的一家法院认定,沙特阿拉伯卫星分发商“阿拉伯卫星”(Arabsat)参与了据称位于沙特阿拉伯的一家电视台“beoutQ”的涉诉的世界杯盗播行为。
印度跨国快递服务公司Gati起诉环保组织Gati基金会(Gati Foundation)侵犯商标权一案最近有了新进展。6月14日,德里高等法院发布中间禁令,令Gati基金会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宣传“Gati”一词。
一粒小小的珠子玩具,引发了日本和澳大利亚的两家企业来中国打专利官司。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针对日本永福有限公司(下称永福公司)起诉驼鹿玩具有限公司(下称驼鹿公司)、上海慕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慕莎公司)、杨某君、皮某伟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驼鹿公司和慕莎公司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
华纳兄弟(Warner Bros)与澳大利亚Venue Co公司旗下的墨尔本Imperial Hotel酒吧之争堪比哈利.波特和伏地魔巫师之战。最终,华纳兄弟赢得了胜利。该酒吧不得不在2019年5月初关闭以重新装修,因为华纳兄弟使用了他们的“魔法书”中“最强大的法术”——知识产权。
自5月16日华为在美国遭到封杀后,所有国人都为华为提起一颗心,但今天,前方总算传来一份好消息。据路透社报道称,华为日前已要求美国运营商Verizon为230多个专利支付许可费,总计超过10亿美元。
美国营利性教育服务提供商DF Institute对其竞争对手道尔顿教育(Dalton Education)以及两名前雇员提起诉讼,称二者密谋窃取该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早前,由于被美国列入实体名单,谷歌、英特尔、高通、博通等多家供应商暂停了与华为的合作,甚至还闹出了IEEE“审稿门”事件。尽管华为做好了准备(备胎计划),但在面对外部厂商的“断供”时,仍稍显被动。不过,华为不打算一直被动下去。
在6月13日,美国加州的一起诉讼案中,一家名为Funlab的澳大利亚迷你高尔夫球场经营企业表示,电视高尔夫比赛系列节目《Holey Moley》侵犯了其“Holey Moley”商标权。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6月12日公布的一则专利审查案件显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医药”,600276.SH)对日本参天制药的滴眼液专利(专利号:ZL01815617.7)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最终判定,该专利权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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