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并于2014年5月8日起施行。发改委2004年10月发布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同时废止。
根据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现将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予以公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有关规定,现印发《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并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3年9月18日予以印发。通知明确,《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为促进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贸易规范发展,强化政府服务,有效提示风险,按照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和为公众负责的原则,2013年7月5日,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外汇局制定了《对外投资合作和对外贸易领域不良信用记录试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已公布。
显示 2909 条结果
探访肯尼亚安博塞利国家公园
2025年西部陆海新通道集装箱货物年发运量首次突破百万标箱
港口作业忙 力争“开门红”
中国农业银行共建“一带一路”典型案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