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30
| 1. | 通报成员:泰国 | 
| 2. | 负责机构:食品药品管理局(泰国FDA)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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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盖的产品:冰淇淋( HS 21.05,ICS 67.100 . 40 ) 。  ICS:67.100.40 HS:2105  | 
| 5. | 通报标题:
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草案B.E“冰淇淋(No. 2)”页数:1 使用语言:泰语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 公共卫生部(MOPH)提出修订MOPH通报“冰淇淋” 如下: 1.公共卫生部通报(No. 367) B.E. 2557 (2014):预包装食品标签,附录,5月8日,应当撤销并由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B.E:冰淇淋(No. 2)代替。 2. 对于为了冰结构稳定性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冰淇淋,应声明为“使用蛋白质设置冰结构类型3 HPLC 12”或“使用冰结构蛋白质类型III HPLC 12”,如果消费者需要更多信息,应提供联系电话或网站。 3.本通报在泰国皇家公报上公布之后生效。 |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 
| 8. | 相关文件: 公共卫生部通报(No. 354) B.E. 2556 (2013):冰淇淋,6月26日。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在泰国皇家公报上通报之后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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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53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