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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联合声明

2016-04-15 16:06: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联合声明

  (2015年5月22日,利马)

一、应秘鲁总统奥良塔·乌马拉·塔索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5年5月22日至24日对秘鲁进行正式访问。

二、今日,李克强总理同乌马拉总统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举行了会谈。双方就双边关系、日益扩大的务实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双方对访问成果感到满意,均认为此访对丰富和深化双边关系具有里程碑意义。

三、双方认为,自2013年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中秘各领域互信不断加深,投资、经贸、金融、能矿、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人文等务实合作成果丰硕。双方重申愿本着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原则,坚定推进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向前发展。

四、双方对2015年5月23日在利马举行首次经济合作战略对话感到满意,同意以此为新起点,加强各领域合作的战略规划,推进务实合作。

五、双方表示愿意继续深化部门间合作,促进产业投资,就电力、清洁能源、石化冶金、建材和农、林、水产品加工交流经验。

六、双方一致同意,努力扩大贸易往来,最大限度挖掘潜力,充分利用自贸协定机制,促进双边贸易持续稳定增长,并通过友好协商与合作解决贸易摩擦。

七、双方重申决心完成好现有能源、矿业合作项目,商定加强上述领域生产链的产业对接和互补,以及技术融合,探讨加强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合作迈向更高水平。

八、双方重申遵守2014年11月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关于秘鲁、巴西两洋铁路三方工作组的职责规定,强调应共同推进两洋铁路项目可行性基础研究。双方对今天签署中国国家发改委、巴西交通运输部和秘鲁运输和通讯部关于联合开展两洋铁路项目可行性基础研究的谅解备忘录感到高兴。

九、两国都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重视开展人文交流,主张应尊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倡导不同文明和谐共处。

十、双方愿加强旅游领域合作,通过简化签证手续,便利和鼓励本国公民赴对方国家旅游、经商。同时决定进一步加强在航空领域的互联互通,并通过在教育、科研、青年交流、语言教学等领域保持密切合作,加强在社会领域的互联互通。

十一、双方愿在相互尊重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差异的基础上,在司法、打击腐败和跨国犯罪等领域提升合作水平。

十二、双方重申尊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尊重对方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及核心利益。秘方重申将一如既往地承认并恪守一个中国原则。

十三、双方一致同意,在多边场合特别是联合国,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加强磋商,共同致力于维护国际和平稳定,促进全球经济增长和世界各国人民的福祉。

十四、双方重申国际秩序应以多边主义和严格遵守国际法为基础。双方表示支持联合国改革进程,以高效和更加透明的方式处理主要国际事务,确保各成员国平等和有代表性的参与。

十五、双方重视中国-拉共体论坛的重要意义,论坛为中拉合作关系深入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双方一致认为论坛符合中国与拉共体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有助于促进中拉关系全面、均衡发展。

十六、双方强调2014年在北京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承诺在这一框架内加强交流与合作。李克强总理预祝秘鲁2016年主办亚太经合组织会议取得成功,表示中国政府愿向秘方提供支持,包括在议题安排和后勤保障等方面提供协助。双方将共同致力于提升亚太经济合作的水平,以推进该地区持久发展和共同繁荣。

十七、秘鲁政府期待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6年11月结合两国建交45周年和出席在利马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对秘鲁进行国事访问。

十八、双方对签署涉及经贸、投资、产能、质检、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科学、水利及两洋铁路项目合作文件感到满意。

十九、李克强总理对在访问秘鲁期间受到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