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澳大利亚 |
2. |
负责机构: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 |
3. | 覆盖的产品: 一般食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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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
修改澳新食品修订标准法典表20的提案(2019年4月9日):
语言:英文 页数:4页 链接网址:https://apvma.gov.au/sites/default/files/gazette/food-standards/gazette_09042019_page_3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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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 本提案旨在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调整以下不同农畜化学物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使其符合其它国家安全有效使用农畜化学物的相关法规: —— 特定植物商品内的溴草腈(Bromoxynil)、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氟吡菌酰胺(Fluopyram)、草甘膦(Glyphosate)、吡氟氯禾灵(Haloxyfop)、茚虫威(Indoxacarb)、Mandestrobin、除虫菊素(Pyrethrins)、稀禾定(Sethoxydim)及敌百虫(Trichlorfon); ——特定动物商品内的二氟脲(Diflubenzuron)、Fluopryam、Mandestrobin、吡喹酮(Praziquantel)、除虫菊素(Pyrethrins)及敌百虫(Trichlorfon)。 |
7. |
目标与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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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CAC/MRL 1:2009年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MRLs);
-CAC/MRL 2:2009年食品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CAC/MRL 3:2001年再残留限量(EMRLs)及委员会后期变更相关批准和撤销标准。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某些拟定限量可能有别于CODEX的规定限量。
澳大利亚制定最大残留限量采取的科学方法符合国际最佳实践。各国都是按照适合本地区良好农业规范(GAP)或良好兽医规范(GVP)制定最大残留限量的。因有害物、疫病和环境因素不同,不同生产地区和国家的农畜化学物使用模式也不同。这表明澳大利亚食品内农畜化学物的最大残留限量有别于CODEX标准。澳大利亚兽用化学药物残留评估程序提供网址:https://apvma.gov.au/node/1037. 澳大利亚农化物残留评估程序提供网址:https://apvma.gov.au/node/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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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澳新食品标准法典:https://www.legislation.gov.au/Series/F2015L00468 (提供英文) |
10. |
拟批准日期:2019年6月30日 拟公布日期:2019年6月30日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19年6月30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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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9年6月25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Food Standards Australia New Zealand (澳新食品标准局)
PO Box 5423
KINGSTON ACT 2604
Australia
Fax: +(61 2) 6271 2278
E-mail: standards.management@foodstandards.gov.au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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