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网杭州11月28日电(张萌)从宁波市政府过境免签政策发布会上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宁波航空口岸将从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江浙沪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届时,过境外国人可从宁波航空口岸以及已实施过境144小时免签政策口岸出入境申请办理,并可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免签停留144小时。宁波将正式成为继上海、南京、杭州之后长三角区域内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第四个城市。
据相关人员介绍,从2016年1月30日起,经国务院批准,江浙沪地区已在全国率先实施过境免签口岸、区域联动,即过境外国人经上海海、陆、空港口岸或者南京航空口岸、杭州航空口岸入境、出境,并可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免签停留144小时。
作为新增实施过境免签政策航空口岸,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口岸出入境将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并纳入江浙沪政策一体化。免签政策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宁波口岸航线布局,方便外国人来长三角开展旅游观光、商务洽谈、探亲访友;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宁波的国际旅游市场,带动旅游产业发展和旅游消费升级,带动商务经济跨越式发展,助推宁波“225”外贸双万亿行动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城市对外宣传,提升宁波的国际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宁波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形成。
据悉,该政策惠及了53个国家持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外国人需持本人真实有效护照,并出具预先订好的144小时内前往第三国的联程客票,向边检机关申请办理江浙沪144小时过境。入境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零时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