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关于调整进出境铁路列车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舱单电子数据申报传输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0〕68号

来源:海关总署 责任编辑:邵非 2020-05-29 10:41:58

为进一步加强海关对进出境铁路列车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的管理,规范有关数据申报传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96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以下简称《运输工具监管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第240号修改,以下简称《舱单管理办法》),现就进出境铁路列车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舱单电子数据申报传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出境铁路列车负责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等相关铁路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运输工具监管办法》《舱单管理办法》,在经营业务所在地的直属海关或者经直属海关授权的隶属海关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企业即可向海关申报传输电子数据。

二、相关铁路物流企业应当按照《运输工具监管办法》《舱单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告关于申报传输时限、数据项、填制规范的规定,向海关申报传输进出境铁路列车的动态信息和申报单证、舱单及舱单相关电子数据。

三、进出境铁路列车未装载货物、物品的,海关不要求申报传输舱单及舱单相关电子数据,相关铁路物流企业只需申报传输进出境铁路列车的动态信息和申报单证。

四、进出境铁路列车负责人或货运代理企业可根据需要,向海关申请舱单归并和舱单分票。

申请归并的舱单应当为同一进出境口岸、同一进出境日期、同一车次、同一境内收发货人、同一合同、同一品名。

五、进境铁路列车载有过境货物的,铁路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在原始舱单其他数据传输时限前告知进境铁路列车负责人,并由进境铁路列车负责人按照规定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其他数据。

六、启用铁路舱单后,报关单、转关单有关栏目的填制规范要求变更如下,其他栏目填制规范要求不变:

(一)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运输工具名称”免于填报。

(二)报关单、转关单中的“提运单号”填报运单号。

七、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6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20年5月19日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铁路舱单数据项填制规范.doc
2. 原始舱单数据项.xls
13. 铁路列车出境申报单数据项.xls
5. 理货报告数据项.xls
4. 装载舱单数据项.xls
12. 铁路列车进境申报单数据项.xls
6. 运抵报告数据项.xls
3. 预配舱单数据项.xls
1. 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境铁路列车申报传输时限的规定.doc
8. 舱单分票申请数据项.xls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铁路列车数据项填制规范.doc
11. 铁路列车进出境确报动态数据项.xls
10. 铁路列车进境计划表数据项.xls
7. 舱单归并申请数据项.xls
相关推荐
中企承建格鲁吉亚现代化铁路项目正式通车

由中国企业承建的格鲁吉亚现代化铁路项目通车仪式24日在格中部城市哈舒里举行。格总理科巴希泽、格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部长玛丽亚姆·克夫里维什维利等格方人士和中企代表参加仪式。

智慧海关建设成效显著 内蒙古向北开放插上“科技翅膀”

AGV无人车在边境口岸自主穿梭运输煤炭,大型检查设备具备“智能审图”能力,旅客通关实现“一次过检”……记者从11月27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完成‘十四五’规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呼和浩特海关大力推进智慧海关建设,通过科技赋能,使内蒙古自治区向北开放的通道更加智能、高效和便捷。

光轨纪·中欧班列故事 | 再见了,“箱”愁

大概不少人经历过这样的窘境:在机场安检口,被要求打开那个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合上的行李箱。为了取出箱底一瓶超规液体,原本整齐摆放的物品散落一片,而登机广播已然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