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肥市公管局不断完善评标办法,强化评标管理,探索 “智慧监管”,提升评标效率,推进交易公平、公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善评标办法体系。按照保持“合肥模式”特色、等高对接沪宁杭、操作简单易行等原则,制定出台《合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试行)》,将原有评标办法优化成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大类5种评标办法,引导项目提高评标质量。同时,制定工程货物和服务评标办法分类及导则。上半年,使用新《导则》较去年同期减少政府投资9147万元,异议投诉有所减少,达到鼓励竞争、合理低价、节约资金、公平公正的预期效果,规范交易行为。
强化评标专家管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公管办下发《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和合肥市《评标专家抽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指导各类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依法选择专家抽取专业设置类别和抽取区域,并对抽取需求进行形式性复核。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评标专家入库审核的相关规定,建立专家入库初审集体研究制度,把好专家入库审核关。对日常评标项目实现“一标一评”,记录、查处违规行为,规范评标行为,加大违规专家处罚力度。上半年,对133名违规专家进行扣分。同时,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公管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深专家遴选,加强专家网上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专家从业水准。2020年上半年,完成合肥地区2019年新入库的492名专家网上培训及考试。
推进评标 “智慧监管”。通过电子化、信息化手段,引入“AI”人工智能技术,利用智能语音监管系统,实时监控评标现场,智能预警评标过程中专家及投标人的异常发言内容,分析评标现场可能不当的言行,实现评标过程“智慧监管”,提高交易过程核心环节的监管效率和水平。上半年,共辅助1279个项目评标评审,发现投标文件有效问题指标9513个,促进评标效率大幅提升。(武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