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20〕33号)。
文件明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
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人社部发文认可电子劳动合同,无疑是肯定了电子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也肯定了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对企业开展无接触招聘的巨大作用,其背后,是对特殊时期下劳动用工合规性的重视。
该文一出,至少释放了两个层面的重要信号:
01
肯定了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其为书面劳动合同,直接且清晰地回应了此前诸多企业、HR及员工顾虑的问题:有法律效力吗?相关部门认不认?——有效,且适用。
02
对合法合规的电子劳动合同需满足的条件做出要求:完整、准确、不被篡改,为企事业单位在选择供应商时提供参考依据。
每年的三四月是招聘求职高峰期,虽然今年开工情况特殊,但随着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就业市场升温显著。数据显示,中高端人才的新增职位和简历投递环比都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市场仍有大批招聘职位和活跃的求职者。
受疫情影响,今年就业春风从线下刮到了线上,各地政府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线上开展网络招聘活动,各企业纷纷启动线上宣传、空中宣讲、视频面试、线上笔试、线上签约等形式的无接触招聘。
网易启动春季招聘,1500个岗位实现无接触招聘;腾讯春招笔试、面试都在线上进行,可通过手机与人脸识别电子签约;民生银行近日发布了2020春季招聘,提到该行上线了“无接触”招聘......
而现在,人社部发文认可电子劳动合同后,就可以实现在线招聘、在线签约一条龙,企业HR可以在线编辑与生成待签文件、批量选择签约人并发起签约、依据管理权限加盖电子印章,待入职员工可以应用手机、电脑、pad等终端接收并签署文件。无需快递、无需接触;线上盖章、合法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