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央行:个人征信业务需要持牌经营 并纳入征信监管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博玉 2021-01-27 15:32:31

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举行“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本场发布会聚焦“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新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发展”,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田地在会上表示,个人征信业务需要持牌经营,并纳入征信监管。打着大数据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等旗号,未经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田地表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期正在司法部网站和人民银行网站同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在《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里把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用于判断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均认定为信用信息,利用信用信息对个人和企业作出画像、评价等活动均认定为征信业务,从用途上明确了信用信息和征信业务的范围和边界。”

田地介绍,在国务院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有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因此,个人征信业务需要持牌经营,并纳入征信监管。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应用数字化手段探索征信服务新模式,在进一步拓宽征信业务范围、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同时,非法从事征信业务、侵害信息主体权益等问题也越发突出。”田地说,《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后,人民银行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征信业务的行为,规范征信市场发展,使征信业步入有规可循、公平竞争、高质量发展的正轨。办法同时规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从事征信业务也参照本办法执行。对于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或者查询信用信息,也参照本办法执行。《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将有助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健康发展和合规运行。

相关推荐
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文支持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支持和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打造科技金融协同发展高地,以高质量金融服务有力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金融街论坛丨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出台多项政策举措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10月19日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宣布,将出台多项政策举措。

新华鲜报丨年内发行超2400亿元,熊猫债缘何火热

今年以来,熊猫债券发行规模已超去年全年,吸引力不断增强。权威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9月17日,熊猫债券发行规模超2400亿元,发行只数为135只,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8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