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徽省明光市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党建引领财政。市财政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和财政业务工作有效融合,打造“政治红、业务专、作风硬”的财政干部队伍,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强力保障。通过坚持党建引领,狠抓内控制度建设,认真查找廉政风险防控关键点与薄弱环节,突出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衔接高风险岗位权力限制与监督,构建形成对各类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加大衔接资金投入。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调整支持重点,衔接资金适当向乡村集体经济薄弱的重点村倾斜。2021年本级财政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20万元,中央财政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7万元及滁州市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50万元,已经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全部下达到全市17个乡镇到村到户53个项目。
做好金融信贷服务。持续发挥小额信贷作用,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坚持规范发放并防范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更多支持乡村振兴的信贷产品。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897户,金额15557.85万元,累计收回扶贫小额贷款1827户,金额11881.65万元,目前在贷户数1070户,在贷金额3676.2万元,展期 93户,金额371.48万元已全部偿还结束,没有逾期。
强化衔接资金管理。严格衔接资金项目审批,在安排衔接资金时兼顾脱贫村和非贫困村、脱贫群体和其他农村人口,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比例超过50%。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衔接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釆购管理范围的,执行政府釆购相关规定,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处理结转结余的衔接资金。(阚绪照 葛礼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