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滁州市从四个方面严格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切实维护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发挥评比表彰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让表彰奖励更具含金量。
严把程序关。严格落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规定,遵循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合理设置、注重实效原则,对行业部门先进典型表彰进行奖励。在评选中重点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特别是在经济发展、维护稳定、脱贫攻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严格评选程序,按照“酝酿提—筛选推荐—汇总评审—讨论表决—公示表彰”流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严把监督关。发扬民主集中制逐级审核推荐,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对推荐的集体和个人按性质和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生态环保、人社等部门意见。2020年以来共审核抢险救灾、抗击疫情、高质量发展等部门表彰涉及集体70余个,个人130余人。
严把审批关。规范表彰奖励,遵循申报审批制度,市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每年不超过2个,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每年不超过1个,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违规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今年以来共取消不合规表彰奖励活动12个。
严把典型关。突出典型示范效应,精心推选滁州英才、人民满意公务员等一批先进典型,树立榜样,营造“后进赶先进、一般比赶超、先进更先进”良好氛围。对评选表彰出来的先进典型每年编制一期“琅琊榜”,将获得国家和省市级先进典型收入榜中,目前已编辑5期,涉及表彰奖励对象2万余个。(叶传龙 郭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