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淮城市信用合作框架协议》中关于区域城市信用联盟“双公示”质量提升助推行动,进一步推动联盟成员“双公示”水平提升,区域联盟城市间本着自愿原则进行了“双公示”互查,日前,安徽省滁州市与铜陵、蚌埠、安庆和宣城进行了“双公示”平台数据交换,同时抽查了各市相关县区和市直单位的数据。
本次互查工作按照省信用办下发的2021年三季度“双公示”评估指标要求,采用“线上评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互查对象的“双公示”台账、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情况进行核查,来核验“双公示”数据的合规率、迟报率和瞒报率等。经区域联盟互查城市反馈,滁州市2021年三季度被抽查的市直5家单位、2个区县4家单位,共产生了1617条“双公示”数据,其中行政许可1574条,行政处罚43条,经核查,均无瞒报、漏报情况产生。
通过此次区域城市信用联盟“双公示”互查行动,滁州市学习借鉴了兄弟友城先进工作经验,接下来,该市将取长补短,持续加大 “双公示”工作力度,全面规范“双公示”信息报送,深入解决信息迟报、数据不准确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滁州市“双公示”数据质量。(陈艳红)